小编今天给大家分享小说《都市之崛起人生》,本小说讲述了[见正文]两人之间的恋爱感情史,内容精彩情节多变,作者文笔精深。值得阅读...
我小时候所生活的那座城市,黑帮组织,却没有此地这样的疯狂,但终究还是有的。
曾经有段那么一段时间被那位留着长发,大哥范儿十足的陈浩南,所谓的浩南哥所吸引着。于是在初中的时候我也打算流过长发,可是后来在父亲的再三催促下我将留了差不多十公分长的头发剪掉了。
我记得在我所迷恋《古惑仔》系列电影的时候,我身边的同学们已经开始疯狂地学习这电影上的一幕幕场景。
什么成立一个小小的帮派,还有选出来一位所谓的大哥。然后带着自己手下的这些小孩子今天去这所学校挑战,明天去那所学校挑战。然后搞得头破血流,回到家中被父母有时间一顿臭揍也是常有的事情。
可是这么长的时间,我对黑帮的真正了解还是在进入特战队之后。可是我们所做的也只是对黑帮某位大哥的精准抓捕。我们是特战小组,虽然特种作战包含行动侦查和野外特殊作战,但是我们也有一定对于黑社会组织的认识与了解。
做完笔录回到家中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钟,拖着疲乏的身子我又一次的倒在了我凌乱不堪的床上。我不知道今天的事情已经又为我划出了另外一条人生的道路,真的不知道。
我睡不着,我的心中有一次开始了对小雪的思念。我翻起了身,在房间的角落里想取出几瓶啤酒,可是看看已经全都是空瓶子。今天本打算出去买些酒的,可是等到忙完之后又忘了。
我不知道现在自己的记忆力是怎么了,常常是早上放的东西,在一个中午过后我就会找不见它的地方,然后就开始在这不大的房间中四处寻找。现在有时间也庆幸我租了这么一间小小的房间,如果租一间大一点的,那岂不是更加的麻烦?
我看见眼前的电脑桌上放着一瓶白酒,那是一个多月前部队的一位战友送来的。我们私下里都是以兄弟相称的,他也是我以前和兄弟们在特战队时的大队长。可是现在我没有脸面说是他的兄弟了,就连战友也只能是勉强的称呼。
他来的时候什么话也没有说,带了两瓶酒,一只鸡。进门之后我正拿着那张照片呆呆的望着,他过来想夺下我手中的照片。我知道他的意思,他是想让我忘记以前所发生过的一切,可是他没有夺过去,我将照片放了下来。眼中饱含着泪水和我们的猫头队长紧紧地抱在了一起,我的泪水打在他的肩膀上。
我想哭出声来,但是我没有。我记得当时我就这样抱他痛哭几分钟之后,我给他搬了一把椅子,他很快地打开了一瓶酒,将鸡撕成了两半放在了桌子上。
我取出了一箱啤酒,我不怎么喜欢喝白酒。于是他就这样拿着瓶子,我也拿着瓶子,谁都没有太多的话,或许是想说什么,但是不知道该怎么将这心中凌乱的语言组织在一起的缘故吧。
一个小时的时间,我喝了一箱啤酒,他把那一整瓶白酒也喝光了,但是这只鸡却只吃了两口。
他站起了身,说他还有事情,就先走了。我当时并没有刻意的将他留下来或者说什么多余的话。他说他还会来看我,他也没有说任何安慰我的话语。而我想,这或许就是兄弟,他深深地知道我内心的想法,他知道说太多的话也只能是让我黯然伤神而已。
现在看着这瓶酒,我觉得他就好像在我的眼前。我打开了白酒,美美的喝了一口,白酒的辛辣呛鼻令我又流了不少的泪水。逐渐的我又一次的带着对于过去每一件事情的回忆沉沉的倒在了床上!
深夜的一声雷鸣将我从睡梦中惊醒,我好像又一次的进入了战场,我的身边不断地有一发发地雷不断地爆炸。
我听见我的耳麦里不断地有一声声我的战友的求救信号,我不知道该去支援哪一位。
我向前跑着,向前跑着,我看见我的兄弟们纷纷的倒在了地上。他们都中弹了,这本来蓝绿色的野地特战服现在已经被鲜血染成了黑色。
我不能忘记,不能忘记我们的那一次行动。我们中了埋伏,我们都受了重伤,但是我们保留住了自己的性命。
我深深地记得,当时我们接收到命令,在边境地区有数名武装分子携带武器私贩毒品入境。他们是要和边境最大的毒枭“胡狼”进行交易。我们得知这一情报之后迅速的开展了抓捕行动。
谁知道,这次竟然是他们特意为了消灭我们这一行动小组所举行的绞杀行动。他们提前布置好了战场,原打算将我们一网打尽谁知道他们低估了我们的水平。
我们虽然都受了伤,但是得到豹穴总部的迅速支援,我们都安全的撤离了。而从此,我们就与胡狼家族展开了长达两年时间的斗争。
我打开了门,站在雨地里。雨点打在我的身上令我感觉到很舒爽。我望着天空中那一道道亮丽的闪电,又一次的想起了我与小雪相识的那副场景。
也是这样的雨夜,那时候我刚刚在新兵连接受完训练。三个月的时间,已经将我曾经是一位艺术男青年清秀帅气的形象冲刷的荡然无存。但是我黝黑的皮肤下面依旧还是包含着对于艺术无比热爱的细胞。
我记得那一次好像是放两天假,让我们出去放松放松。这也是我第一次穿上军装在街上走路。这身军装好像彻底改变了我以前走路的那些恶习,我不在叼着一支香烟,一个肩膀高,一个肩膀底,走起路来一摇一摆的样子。仿佛是这身军装命令着我走路高高的挺着自己的匈膛,将自己的肩膀尽可能的放到一定高度,在这军装的映衬下,我觉得只有这样走路才是最光荣的。
无意中经过一家买美术用品的店,于是我走了进去,认真的挑选了几种最常用的素描铅笔,又买了几张素描纸和一个便宜点的画板,拎着到了城市的旁的一座山上,在这里我几乎可以完全的将这座城市包揽在我的眼中。
我认真地画了起来,几乎是忘记了看天上的天气。于是我的身后出现了一位清秀大方的女孩子,开着一辆越野车,同样也穿着一身军装。我起初第一眼一位她也是一名军人。后来才知道她是一名及其热衷于军旅生活的军队爱好者。那天刚好去山上练枪法,没想到就这样和我相识了。
“铅笔头,马上下雨了你不下山啊!”这声音真的很好听,或许是三个月时间没有见到过女孩的缘故吧,她的出现让我这一生将她牢牢地记在了我的内心深处。
“铅笔头。”这是她对我的第一个称谓,后来她说是因为我黑。而且手中刚好拿着几只铅笔,于是她就这样叫我了。
我坐上了她的车子,还没开到山下车子便无故的抛锚了。这让我们两个都很无奈,我以前在父亲的带领下也常常修理自家的车子,还有在特战部队的时候我们也对车子进行过很深入的了解。我有能力去修理车子所出现的一些小问题,于是我冒着大雨,下车开始对这车子进行检查,可是我按耐不住自己的那颗砰砰乱跳的心,一直不住的偷看眼前的这位可爱清纯的女子。就这样,我深深地爱上了这位后来与我们对峙两年时间的最大毒枭胡狼家女儿。